為落實新華粵集團生態環境社會責任,提高企業生態環境管理水平,確保生產過程大氣污染物達標排放,降低生產經營活動對區域生態環境的影響,為區域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貢獻力量,10月25日下午,集團林茂生副總經理在集團三樓會議室,主持召開做好生態環境大氣排放管理工作的會議,各單位分管安全環保負責人、環保管理人員參加了會議。
會議傳達了生態環境部出臺的《國家污染防治技術指導目錄(2024 年,限制類和淘汰類)》、茂名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印發的《茂名市2024年-2025年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方案》及新修改的《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等文件精神,對低效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實行限制、淘汰政策,加強儲罐呼吸閥、循環水系統揮發性有機物檢測提出了工作要求。
運營服務中心賴朝慶副經理指出了各單位目前環保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并提醒參會人員在日常工作的注意事項:要時刻關注生產現場環境情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現場大氣排放管理;原無組織排放改為有組織排放的情況要及時進行《排污許可證》變更申請;要嚴格按照《石油化工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等要求做好密封點、呼吸閥、循環水等檢測,確保無異常泄漏;要嚴格把好環保檢測服務單位的準入關和報告質量關。
林茂生副總經理對各單位環保管理工作作出要求:一是要清醒認識目前政府部門環保管理形勢與要求,高度重視環保管理相關工作,時刻關注大氣、污水排放等情況,確保符合環保相關法律法規標準;二是要認真梳理環保相關法規標準的工作要求,扎實開展做好各項申報、變更、備案、檢測、臺賬等基礎工作;三是明確各單位主要負責人作為環保工作第一責任人,要統一各專業思想行動,開展環保綜合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作者:集團 林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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